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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贫困生可于8月25日至9月25日进行补助申请
2008-08-07 08:22:05来源: 大河报点击量:0【字体: 】【打印】【关闭

两类贫困生补助提高3000元
高一、大一贫困生可于8月25日至9月25日进行补助申请
 

    考入普通高中以及大学的郑州户籍贫困生,今年可享受到郑州市政府给予的5000元和8000元补助金。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这一补助金标准今年首次提高,两类贫困学生一次性获得补助金较往年均提高3000元。

  补助新规
  与往年相比补助金提高3000元


  据介绍,往年郑州市政府给予考入普通高中的高一新生,及被高校录取的大一新生的贫困生补助金分别为2000元和5000元。今年郑州市决定提高低保家庭子女考取高中、高校的一次性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5000元,分别提高到5000元、8000元。
  根据时间安排,贫困生可于8月25日至9月25日期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贫困生补助申请。需要提醒的是,已经享受过政府或其他组织资助的贫困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

  申请要求
  高一贫困生到高中录取学校申请


  今年考取高中学校的贫困学生申请补助时,必须同时满足:郑州市常住户口,现有连续享受一年以上郑州市城市低保或半年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的子女;初中毕业当年参加河南省统一中招考试,达到正式录取分数线,被郑州市公办高中学校录取等两个基本条件。
  据了解,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贫困生必须为正常计划内招生,不含择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中专)学生不享受此项政策。
  根据申请程序,初中毕业生到高中录取学校领取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报高中学校政教处,核实后由学校负责报所属主管部门复核。
  申请这一补助的学生需提供《低保家庭子女考取高中申请表》、申请人户口簿、低保领取证及其发放记录、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
  据介绍,高一贫困生一次性补助不发给学生,由学校代为管理。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学校执行情况一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录取学校。

  申请要求
  大一贫困生到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据介绍,考取高校的贫困生,如同时满足:郑州市常住户口,现有连续享受一年以上郑州市城市低保或半年以上农村低保对象的子女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就读;高中毕业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达到所报考院校正式录取分数线被正式录取两个条件者,均可申请贫困生补助。
  此类贫困学生申请补助金时,应到高中毕业生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将申请材料报送毕业学校政教处,学校核实后由学校负责报所属主管部门复核。
  学生申请时需提供《低保家庭子女考取高校申请表》、申请人户口簿、低保领取证及其发放记录、高中毕业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证明。
  据了解,一次性补助同样不直接发给学生,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学校执行情况一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学校。由学生高中毕业学校直接汇款给所考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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