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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2008-07-01 17:05:48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点击量:1312【字体: 】【打印】【关闭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豫教基〔2008〕82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特制定《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整体素质为目的,立足我省实际,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规范有序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    ——基础性。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整体设置必修课程,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选择性。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科目、模块的特点,合理设置选修课程,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更宽广的自主学习空间。

    ——适用性。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从我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结合我省教育现状和普通高中的发展趋势,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课程体系。

    ——创新性。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调动学校实施普通高中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二、课程结构与课程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3(或14)个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八个领域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选修部分是供学生选择的、旨在满足其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为其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的课程。选修部分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必修部分和选修Ⅰ的课程标准由国家制定,使用的教材需经教育部审定;选修Ⅱ课程是普通高中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若干学习模块,供学生选择。

    每个科目的每个模块一般为36学时、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

    学生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见表1。

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点击查看)

三、课程安排

    根据课程设置要求和我省教育教学实际,提出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见表2)。学校要根据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校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表2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点击查看)

四、教学安排及学分、学时分配

(一)学年教学时间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学段一、学段二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按35课时安排教学。

(二)模块教学时间

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一般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1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1个学期)。

2.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一般每周安排2课时或1课时。

3.学校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段或学期安排各模块教学。

(三)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

1.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课时,15学分,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段课时总数合理安排,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2.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共计6学分。

3.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

(四)课程、课时及学分安排建议(见表3)

五、课程实施建议

(一)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全面落实课程目标

    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统筹做好课程安排和学分分配。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然后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跨班级选修;高三下学期,学校要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但学校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科目必修模块的教学顺序进行调整。

    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全部开设。学校要制定选修课程开设规划,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齐开好课程标准规定的选修课程。选修课要突出创新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选择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要通过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课程,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与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和创新与实践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学习为基础。学生从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实事求是、独立思考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能力。各学科教师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研究性学习。

(二)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编制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和长期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并帮助学生选课。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地发展。

(三)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教师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在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活动的组织、教材和其他课程资源的选择、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等方面,通过同伴互助、教学反思,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和教师提高的专业咨询、指导网络。

(四)充分挖掘和开发课程资源,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为保障普通高中课程的实施,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同时,大力加强学校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当地职业技术教育资源,补充校内课程资源不足,努力实现课程资源共享,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

    学校课程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

    学校课程既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或联校开发,也可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要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教育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

(五)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组织的学业考试、考核应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评价工作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评价要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增强评价过程的反思、对话、交流和理解,营造轻松活泼的、富有激励作用的教学环境。

六、建立课程实施保障机制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条件,努力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保障学校开齐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模块,并创造条件,逐步开齐开好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选修模块;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情况,加强对高中课程的管理,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要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要加强对学校实施新课程过程的检查与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制度,督促学校执行国家的课程方案,随时纠正各种违反课程方案、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

    各级教研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的指导;教研人员要深入教学一线,注意研究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创造的成功经验;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新课程推进中遇到的教学实际问题,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题研究,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的专业支持。

    学校要全面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管理,做好制定课程计划、自主开发课程、指导学生选课、组织教学实施、认定学生学分等具体工作;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积极向社会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义、内容与要求,争取社区及学生家长对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理解与支持,使他们能够主动配合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和有关政策。

表3  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内容、课时及学分安排参考(点击查看)


主题词:基础教育  课改  方案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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