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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全解读
2008-06-02 15:42:00来源: 安阳市教育局点击量:3734【字体: 】【打印】【关闭

栏目导读
   
1、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信息
    2、填报志愿有关事项
    3、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解安排情况和2007年中招任务完成情况
    4、2008年安阳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5、市一中、二中、实验中学、第三实验中学“分配生”名额安排表
    6、2008年安阳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任务和初中后一年培训任务
    7、2008年安阳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书
    8、安阳市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9、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条件和方法
    10、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说明
    11、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和评卷工作说明

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5月27日—28日。
2.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市区、五县(市)高中分别招收本辖区户口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C级以上(含C级)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局直高中招收市区、厂矿初中毕业生。
职业学校招生:职业学校招收全市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同时招收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普通中专招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普通中专。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
3.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每个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38元。
    根据省教育厅豫教基〔2008〕78号文件要求,今年全省必须统一中招考号编排和基本信息采集标准。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省文件精神统一编排准考证号,以便全省规范信息管理,否则后果自负。
    各县(市)报名工作结束后,务必于5月30日将中招报名情况统计表和中招文件、试卷申报表等材料报送市招办中招科。
    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指导填写各种报名表格,按市招办下发的报名信息标准将考生报名信息输机存盘,与考生所填表格校对无误后,到市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包括:①考生报名登记表;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报告书;③享受照顾条件考生的证明材料。
    市区分散考生(往届生、返市生)由考生本人持户口本、毕业证或学籍到市招办报名。
    全市初中往届毕业生和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者,由考生本人持户口本和毕业证直接到招生学校登记报名,免试入学。

填报志愿有关事项

    五县(市)中招志愿如何设置,由各县(市)自定,五县(市)上报普通中专志愿盘时间为7月22日。
    市区考生均可选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可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任选一个;第二志愿可在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任选一个。第一志愿选报普通高中者只能在附件2所列的市区高中任选一所填报,第一志愿选报职业学校者,可选择一个学校,两个专业,第一志愿选报普通中专者,本次报名只填报“普通中专”字样,填报具体学校志愿时间定为7月17—18日,市区考生由本人持准考证到市招办填报志愿。
    学生和家长要慎重选报志愿,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有特殊要求的高中学校招生规定如下:
    1.市二中今年继续招收“宏志班”学生50人,普通高中“宏志班”面向全省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确实无力完成下一学段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学生在报“宏志班”志愿的同时,可兼报当地其他普通高中的志愿。普通高中“宏志班”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二中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5〕311号)制定并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实施。根据省厅规定,“宏志班”可跨地区招生。因此,各地有责任协助市二中做好“宏志班”的招生工作,为学校及时提供报考“宏志班”所需要的资料,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学生的正常录取。
    2.市二中、市三中分别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的宣传、报名和考试工作均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3.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普通高中学生720人。滑县考生统一到该校报名,由滑县教体局安排考场,组织考试,评卷登分,第二实验中学按要求录取。滑县以外报考该校的考生,统一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录取。
    4、经省侨联批准、市教育局同意,内黄县一中成立“珍珠班”。该班由浙江新华爱心基金会提供就学资助,旨在帮助优秀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及相关事宜由内黄一中制定。在招生时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

 


 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条件和方法

录取需照顾分数的考生,按规定予以照顾分数:
    1.少数民族考生,学业成绩照顾5分。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3.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子女优抚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5.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市区所属的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户口属文峰区和开发区的考生报考开发区高中,户口属北关区的考生报考实验高级中学(北关区高中),户口属龙安区和殷都区的考生报考龙安区高中时按照规定加10分录取(报考市区其他高中时,录取时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仅按照顾分数最多的一条予以照顾,不累计加分(含“分配生”)。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过期不予办理。

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说明

录取工作要始终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
    各县(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各高中学校要一次性录满计划(包括择校生、分校生),填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被录取后,需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过期不再录取。各校正式录取工作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学校需要补录的,补录工作在7月31日前结束。
    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三科总分,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如果三科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
    市二中“宏志班”录取办法: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招生计划对报考市二中“宏志班”的学生提前择优录取,未被市二中“宏志班”录取的学生仍可参加当地普通高中的正常录取。
    市二中、市三中特长生录取办法:招生学校按特长生计划数2倍的人数划定专业成绩合格线,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7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办各一份。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特长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
    民办高中招生实行各校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市一中、市二中、实验中学和第三实验中学均招收“分配生”,“分配生”仍不再落实到具体学生,只对初中学校下达分配名额,从该初中报考一中、二中、实验中学和第三实验中学的所有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照顾15分录取(“分配生”名额见附件3)。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

    2.职业学校录取
    市区职业学校录取由招生学校填报录取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职教科审批。县(市)所属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由当地教育局负责。

    3.普通中专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五年制和“3+2”高职班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以省辖市为单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从参加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为保证招生质量,今年我省适当提高录取标准。
    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拟定在7月份,只录取有中招成绩的学生,第二次拟定在10月份进行。各县(市)要加强中招考试成绩管理,保证高中首选考生可以顺利转报普通中专。未完成中专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凭初中毕业证直接录取新生。
    省管学校所录取新生名册须经省招办审批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管学校所录取新生名册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寄送考生本人。

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和评卷工作说明

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豫教基〔2008〕78号文件精神,今年中招考试定于6月25日至26日。中招考试命题范围见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08〕78号文中的《2008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总分值645分(含体育30分,实验操作15分)。

    开卷考试,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商量和相互抄袭。

    体育是初中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豫教基〔2008〕78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体育工作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根据教育部规定,实验操作考试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一种形式,开展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适应课程改革,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学习能力的具体体现。今年我市按省教育厅要求,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15分计入中考成绩。

评卷

    评卷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评阅,并且于7月22日由各县(市)招办将本县(市)所有中招成绩按照市招办下发的信息标准,以光盘形式报送市招办,便于全省普通中专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如有漏报、错报,后果自负。市区考生的试卷由市招办负责组织评阅。
    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督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坚持实行对作文的三人独立评阅制度。要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质量,确保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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